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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大祥区5人设置路障阻工强行索要财物获刑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刘其洁,赵点,胡小建,李熠杨 2019-04-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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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法院对唐某等5人进行审理

邵阳新闻网4月9日讯(记者 刘其洁 赵点 通讯员 胡小建 李熠杨)“这种社会恶势力,抓得好,大快人心!”谈及大祥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宣判唐某等5人判处三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时,4月9日,邵阳市民曾先生为我市扫黑除恶工作竖起了大拇指。

案件回顾:强行阻工索要“过路费”被举报

2018年5月下旬,邵阳市大祥区金山加油站工地开始施工,加油站渣土车进出倾倒渣土需经过大祥区湖口井路旁的一条偏道。而家住桃花社区的唐某等人以修建此路为由,多次通过设置路障的方式,阻止金山加油站工地渣土车进出倾倒渣土,向金山加油站工地负责人强行索要15元每车的“过路费”。

2018年7月22日,大祥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对此事件的报案。2018年7月26日,该局立案进行侦查。经查,自2018年6月开始,唐某等人以邵阳市大祥区金山加油站项目施工车压坏其所修道路为由向施工方索要钱财,在遭到施工方拒绝后,采取将私家车停在施工车辆前方不让施工车通行的方式迫使施工方支付“过路费”,至2018年8月1日,施工方已经向唐某等人支付5万余元。2019年3月29日,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该案。

大祥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等人相互纠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阻工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三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群众反响:安全感更强了

“我是看到新闻说有工地施工,然后被人设路障强行收取‘过路费’,群众报警后,相关人员被抓并且被判了刑。这件事真的给了我极大的安全感。”家住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的谢新说:“我也是工地上的管理人员,有时候开展工作会碰到一些困难和阻碍,现在我在工作中更有底气了。有政府给我们撑腰,我们建设项目更有信心了,我们会更加努力群众服务。”

【新闻延伸】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类型犯罪。

本案中,唐某等人纠集在一起,故意设置路障阻工,强行索要财物,为非作恶,在邵阳市大祥区桃花社区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社会影响较为恶劣,且成员相对固定,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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